工程居间合同中介违约责任是什么?

时间:2024-05-06 作者:杭州离婚财产纠纷律师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一般合同违约只是承担民事的经济赔偿责任。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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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中介违约居间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赔偿,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双方应当按照居间合同的约定履行自身的义务,随意违约除损害赔偿外当事人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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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合同违约责任中的权利义务包括:
1、居间人的权利包括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居间人的费用偿还请求权;
2、居间人的义务包括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忠实义务即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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